岑先生问:我是贵港市港南区人。1996年大学毕业后,我通过贵港市公务员招考,进入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工作。在参加工作6年后,我因犯错误被单位辞退。之后我到养老保险所领回了我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600多元,但其间单位帮我缴纳的6000多元并没有退还给我。
贵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所农先生答复:像岑先生的情况,原来养老保险所退还给他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,就相当于终止了养老保险,而他所说的单位帮缴的那6000多元,属社会统筹,是不退还个人的。如今岑先生想再参保,只能以社会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申请,而且只能重新开始参加保险,他可以到贵港市社保中心去办理相关手续。